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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官名稱
臺南府知府
年表
品級
初制正四品。乾隆二十八年改從四品。
職掌
職掌參考文獻
知府掌總領屬縣,宣布條教,興利除害,決訟檢姦。三歲察屬吏賢否,職事修廢,刺舉上達,地方要政白督、撫,允迺行。清史稿校註,卷123,頁3328
設置詳情
中曆西曆上級職官沿革說明轄區治所參考文獻
光緒13年-光緒21年1887-1895臺灣布政使1.光緒十三年九月,改臺灣府為臺南府,臺灣縣為安平縣;彰化縣、埔裏社廳往屬於新設置之臺灣府。臺南府領1廳:澎湖廳;4縣:安平、鳳山、嘉義、恆春縣。裁南路同知駐卑南,往屬於臺東直隸州。
2.(光緒)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(1895.4.17)清政府被迫簽訂中日《馬關條約》,將臺灣省割讓於日本。
安平縣;鳳山縣;嘉義縣;恆春縣;澎湖廳臺南府1.中國行政區劃通史:清代卷,頁312-313
2.清代政區沿革綜表,頁520
參考文獻
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實錄:高宗純皇帝實錄,卷691,頁740-741
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第02冊,卷152,頁935
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第01冊,卷26,頁325
清代國家機關考略,頁221-222
清代地方官制考,頁96-102
更新日期
2016/12/07
Apr 2 2024 18:08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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